清肃旅游营销乱象,小红书还差一口气
【品橙旅游】今年以来,小红书加紧进入旅游业种草方阵。除了开放电商新功能“笔记带货”,近日,北京街头小红书的户外广告也引起关注,吸引人的图片旁边都有一句Slogen:“每个旅行建议都是亲身经历”。这说的对,又不全对。
有国内业者对品橙旅游反映:“看似个人账号的背后,实质上是众多的境外地接社,而他们向上游的深入,既破坏了旅行业产业链的平衡,同时也使得遭遇不良体验的旅游者投诉无门。”
小红书真的会成为扰乱旅游市场的“帮凶”吗?
是捷径还是陷阱?
埃及导游阿杜是比较活跃的导游博主,从1月份开始,他的小红书上主要是埃及行程及当地旅游资源的视频,而在下面的评论也主要以询价为主。这样的导游账号在小红书上数以万计,仅“导游”相关笔记就有百万余条。
小陈是北京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出于工作需要,她为自己所在的旅行社注册了一个小红书账号,也是以个人身份注册的。她认为,以个人身份注册首先是更简单,公司注册麻烦且有限制,后期有可能也会收费。其次,以个人账号注册更容易树立人设,不仅更有亲和力,也让一部分消费者会觉得没有利益纠葛,更容易形成转化。
不过目前来看,小红书在旅游业方面还是以种草、导流为主。
有小红书内部人员向品橙旅游介绍说,目前面对B端客户,小红书一般分为运营和店铺两个部分。账户运营指的是账户整体方向规划、内容策划、流量方面,店铺是个人及商家的商业行为。
如果只是内容运营,公司注册仅需要上传营业执照,前期不需要旅游相关的资格许可证,也没办法实现平台内转化(无法挂产品链接),只能跳转到第三方平台上进行交易(主要是微信)。目前,小红书的商家都是用信息流广告+关键词搜索广告推广,所谓的信息流广告就是推送式,根据点击阅读数量扣费,一个点击差不多是0.2-0.3元,关键词搜索会贵一点,每个点击差不多是0.6元。不过,小红书也明确“不允许商家以个人身份导流”,系统会根据聊天内容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就会被注销。
而店铺营销就稍微麻烦一些,除了上传资质,还要交一定的保证金(以上个月的销售额为准随时浮动)。运营过程中,实现交易也会收取5%佣金(微信转账一般收取2%手续费)。跨境商铺因有税金,与境内相比所缴项目有所不同。
小红书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一般对于第三方平台交易管理不是太严格,只有当交易过于频繁时会警告。
虽然平台规定比较细致,但百密一疏,依然埋下了隐患。
近日,北京易和律师事务所苗慧敏律师就接到这样一个案例。
2023年3月20日张某通过平台,看到有主播宣传暑期北京三晚四天当地游,包括故宫、毛主席纪念堂以及清华大学等各大景点,并且承诺一价全含,保证能进故宫及清华大学,绝不强迫自费、购物,直播间提供了北京某国际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旅行社许可证,承诺三环精品酒店,成年人每人1200元、儿童每人800元,张某就在直播间下单并按照链接支付了相关款项,直播承诺到达北京后签订旅游合同。张某一行三人自行购买机票来到北京指定的集合地点,张某到达集合地点后导游拿出一份旅游合同要求张某签订,张某一看合同主体不是直播间宣传的旅行社,行程线路与下单时约定的也不一样,并且还要涨价,张某不同意签订该合同,就自行安排之后的游览了。回程后张某向主管机关投诉北京某国际旅行社要求退还团款并承担违约责任。主管机关经与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核实,该直播人并非其旅行社委托的,该行程线路、直播与该旅行社无关,其与第三方合作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为第三方盗取的,故拒绝承担责任。旅游者只能向收取其款项的主播或平台主张权利。
对此,苗慧敏律师表示,依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平台经营者(抖音、小红书)应对直播间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经营许可证等信息进行真实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旅游者与直播间经营者出现纠纷时,平台经营者应向旅游者提供直播间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如果平台收到旅游者关于直播间经营者存在欺骗等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投诉,应予以核实并要求经营者及时改正、下架该产品、停止直播,否则平台经营者应就由此给旅游者导致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或相应责任。如平台经营者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过错,旅游者只能向直播间经营者主张权利。
从这个案例也可以看出,旅游者实际上很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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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平台的合理性众说纷纭
虽然消费者可能会更喜欢“直接购买”的方式,但有业者认为境外地接社此举不仅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更是破坏行业规则的行为。
某定制游业者说:“像这些做地接的社,他们的定位和优势主要还是当地的资源,而像我们组团社,考虑的角度不一样,因为旅游产业链较长,各个不同的定位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像地接就是在客人落地了之后我把你接上,安排后续的吃住行游购娱,而组团社主要会从国内全程陪同一直到你回来,以及境外沿途的每一个环节都是我们做的,这就是中间服务商存在的价值。但是这种规律打破之后,组团社没有生意可做,服务水准也没有保障。境外地接出现了问题,旅游者也投诉无门。”
但是随着机票购买的便利性大大提高、旅游者出行经验的丰富,以及社交平台的出现,当地成团,或者是直接找地接社接待成为了可能,地接社的手就越伸越长。
有业者表示,现在的客人需要什么旅游企业就要提供什么。有些情况下,旅游者会觉得我不需要中间服务商又想出游,那么地接小团、当地成团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说穿了,这就是产品多元化的问题,碎片型产品还是package的产品都是可以共存的,因为各式各样的需求都有。”
在《旅游法》中有对“组团社”“地接社”的明确定义,但是海外地接社是否会受到中国法律的制约?
苗慧敏律师表示,关于海外地接社是否适用中国境内法律,主要看组团社与地接社接待协议中关于发生纠纷适用的准据法。
有一位也是在小红书上报名埃及私人导游的旅游者反映自己也因为看小红书种草,私下与导游联系,但是到了当地,每个司机都巨差,甚至因不守交规出了小的事故;全程七天只给安排了两天导游,其他时候被安排到导游的朋友的团里,人家导游压根儿不理他们,体验感极差。特别是一旦出现问题不知道该向哪儿投诉,只能在平台上吐槽一下。该网友对品橙旅游表示:一般没有协议,都是口头达成,即使有协议,一旦出现问题也拿他们没办法,“都是地头蛇”。
虽然对于该旅游者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不得不说,作为消费者需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不应该为了小利而选择风险较大的出游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旅游者权利受到侵害时平台是否也应承担责任呢?
“这就需要核实小红书上关于埃及导游服务的介绍是宣传、销售,还仅就旅游达人对自己旅行感受写的攻略,如果旅游者看到小红书上旅游达人上传的旅行攻略后自行与境外导游联系并达成导游服务合同,出现事故后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责任。如导游在平台上销售导游服务,平台就需要遵守中国境内的法律规定审核其旅行社资质及导游证,如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或导游不符合中国境内法律规定的,平台应对就导游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苗律师强调。
也有业者表示,虽然是新生事物,但平台不能钻市场的空白,“肯定是形成交易才形成投诉的,否则为什么投诉?既然有交易,平台应该有一部分的监管责任、调查责任。如果对于投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纵容了不合法的行为。”
早在2022年,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就建议旅游者,不要通过抖音、小红书、微博、快手等平台咨询、选择云南旅游产品。并明确了行前行中行后的各项注意事项,如:在网络报名参团时,旅游者不要轻信短视频平台、公众号、微博、朋友圈等发布的低价游信息,拒绝“不合理低价游”。参团旅游时,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电子合同,并通过旅行社对公账户进行交易。交费时,务必索取发票、收据等凭证,拒绝私人账户转账交易……但是目前来看,这一风向不仅吹到云南,国内外热门旅游目的地均未能幸免。
当然,也有业者认为,小红书只是一个平台,更高的监管应该来自于行业分管的部门。的确,直播平台和种草平台出于消费转化的目的纷纷进军旅游行业还是新生事物,但防患于未然可能是对旅行者更为负责的行为,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谁来监管?投诉谁来负责?行业规则要不要打破?……面对着层出不穷的新需求、新技术、新渠道,旅游业的困惑又有谁能来解答?